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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环保局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江西赣州市龙南市
公众号ID:lnhb3512073
公众号分类:事业/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龙南县环保局”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赣州市龙南生态环境局,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保护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开发/运营主体:赣州市龙南生态环境局

关于主体:赣州市龙南生态环境局是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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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环保局百科

龙南县环境保护局是龙南县人民政府原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意见和监督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管理。

(二)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制订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资金和补助资金的使用。

内设机构

县环境保护局内设5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1、负责全局的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资格与职称评聘等管理工作;

2、负责内外联系及综合协调工作;

3、负责机关文秘、干部人事、档案、综治、信访、计生、信息、保卫、保密工作和综合性的会议组织工作;

机构队伍

龙南县环保局于1997年5月正式挂牌成立,2003年被县政府确定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下设秘书股、环境管理股、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单位现在人员24人,其中在编在岗人员20人,男女各10人。退休人员3人,专业技术人员4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2人。2008年龙南县环保局向上争取编制,机构编制人员由2006年的15人,增加到2009年的20人,人员编制增加5个。2006年~2008年,全体干职工本科学历1人,大专学历13人,高中学历1人,2009年,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增加到6人,其中研究生学历1人,大专学历13人,高中学历1人。

领导更迭

职务姓名性别任职时间备注
局长欧阳汝能2006年1月~2009年12月
副局长钟诗安2006年1月~2009年12月
赖文娟2006年1月~2007年5月
曾晓春2006年3月~2008年4月
赖汉平2007年5月~2009年12月
游毅琳2009年7月~2009年12月
工会主席赖玉珍2007年8月~2009年12月

环保宣传

利用世界6·5环境日加大宣传力度,共印发宣传资料共20000多份,粉刷环保墙体广告23条,拍摄环保宣传专题片4部,其中2008年《我家住在绿城边》获和利杯一等奖,2009年“企业注重污染减排,呵护龙南绿水青山”在赣州630播报中播出,获全市“国兴杯”环境保护电视新闻大赛评比三等奖。

环境管理

制定全县环保规划和计划 以县政府办的名义,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十一五”期间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相关工作的通知》(龙府办字[2007]14号)、《龙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南县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龙府办发〔2009〕19号)

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2006~2009年,共受理审批项目180个,其中批准项目91个,预审项目89个,企业“三同时”执行率达100%。

执法检查

龙南县环保局围绕环保专项行动要求,开展各项环境执法检查,2006年~2009年共出动执法用车545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421人次,检查企业上百家,集中查处违法企业102家,其中取缔10家,限期搬迁到位15家,限期治理到位42家责令整改21家,依法处罚环境违法企业15家,入市挂牌督办1家,处罚金额49万元。2008年,行政拘留2人。

水污染检查与整治龙南县环保局始终贯彻以保障饮水源的安全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对饮用水源环境的监管和重点流域环境的整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防止水污染事件的发生。每年分别定期不定期对全县饮用水源水质、重点流域重点污染企业及县城2家自来水然进行取样检查。同时,与各有关单位组织联合执法检查整治组,对全县55家稀土矿山企业进行集中检查与整治,开展“整合矿产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专项行动,对不符合环保、水保、无证开采生产的稀土矿山企业予以取缔。

生态保护

龙南县环保局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乡镇建设步伐,围绕建设优美乡镇及生态乡镇工程,协助乡镇建好垃圾填埋场,扩大乡镇绿化面积,同时,对乡镇饮用水处理工程实行严格监管。2008年我县共有1个乡镇成功创建并获得了“国家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江西省十大和谐村庄”、“赣州市十大和谐魅力乡村”等荣誉称号。有2家企业走向了循环经济发展模式,1家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0认证。2009年,按照“三城同创”发展要求,向上申报优美乡镇3个。

排污费征收

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办法》,根据企业情况依法征收排污费383·43万元

信访工作

安排人员切实做好法定节假日信访工作和日常信访接待,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14件,其中水污染投诉占25%,噪声污染投诉占43%,大气污染投诉占25%,其他污染投诉占6%,调处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度达99·5%。

先进集体

被表彰单位奖项(荣誉)称号授奖部门表彰时间
龙南县环境保护局2006年全市环保宣教工作先进单位赣州市环境保护局2007年3月
龙南县环境保护局2006年度全市环境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赣州市环境保护局2007年4月
龙南县环境保护局2007年度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赣州市环境保护局2008年4月
龙南县环境保护局2008年环境宣教工作先进单位赣州市环境保护局2009年2月
龙南县环境保护局2008年度全市环境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赣州市环境保护局2009年4月
龙南县环境监测站2009年度赣州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先进单位赣州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2009年8月
龙南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度环境监测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赣州市环境保护局2010年4月

先进个人

姓名工作单位奖项(荣誉)称号授奖部门表彰时间
欧阳汝能龙南县环境保护局优秀共产党员中共龙南县委2006年7月
招商引资贡献奖中共赣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2007年3月
优秀党务工作者中共龙南县直属工委2008年7月
钟诗安龙南县环境保护局优秀党建工作联络员龙南县委组织部、龙南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2007年1月
年度跟踪服务工作先进个人龙南县委、龙南县人民政府2007年2月
全市环保系统先进工作者赣州市环境保护局2007年3月
赣州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先进个人赣州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2009年8月
赖汉平龙南县环境保护局优秀缉查员中共龙南县委组织部2006年
十大体系先进个人中共龙南县委、龙南县人民政府2009年
赣州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先进个人赣州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2009年8月
游毅琳龙南县环境保护局全县“四·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共龙南县委、龙南县人民政府2006年
优秀信息员赣州市环境保护局2008年
优秀政协委员政协龙南县委员会2008年
三八红旗手中共龙南县委、县妇女联合会2008年
赖玉珍龙南县环境保护局赣州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先进个人赣州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2009年8月
赖根亮龙南县环境保护局优秀共产党员中共龙南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07年7月
赣州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先进个人赣州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2009年8月
蔡冬华龙南县环境保护局优秀信息员赣州市环境保护局2009年
蔡秀丽龙南县环境保护局优秀学员中共龙南县委组织部、县妇女联合会2009年
赣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先进个人赣州市环境保护局2010年
王升平龙南县环境保护局赣州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先进个人赣州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2009年8月

大事纪要

2007年5月13日开展“5·13”零点行动

2007年5月31日零点,龙南县环保局联合县城建局、县城管局、县水利局组成龙南县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牵头,发改委、经贸委、监察、司法、工商、安监、建设、卫生、水利等部门以及有关新闻媒体配合共同实施,对县自来水厂、石峡山自来水厂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进行检查取缔。彻底取缔了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同时,科学划定保护区的范围,依法设立界碑和标识,督促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存在排污口的企业尽快制定整改措施,加快取缔步伐,对明显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排污口立即拆除或取缔。

企业信息导航

公众号主体介绍赣州市龙南生态环境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龙南县环保局是由赣州市龙南生态环境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赣州市龙南生态环境局为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会同派驻地有关部门(单位)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规章,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牵头协调派驻地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派驻地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实施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污染物减排目标的落实。落实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承担排污许可相关工作,落实上级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协调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相关工作。

(四)配合提出生态环境领域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生态环境领域财政性资金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五)负责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派驻地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派驻地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开展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监督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配合做好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生态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运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依法对区域、流域。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及相关标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派驻地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发布派驻地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协调负责市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中心分支机构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配合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督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

(十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依法组织开展派驻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开展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协调负责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分支机构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二)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发展工作,做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编制

2025 年赣州市龙南生态环境局单位内设处室 7 个,分别为: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综合协调股、自然生态保护股、水生态环境股、大气环境股、机关党支部。编制人数小计 47 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7 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 0 人,事业编制人数 4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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