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情况
单位职能
根据《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乐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乐委发〔2010〕12号),设立乐山市教育局(简称市教育局),为乐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办公地址:翰园街225号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教育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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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简介
市教育局局长 肖仕凯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韩涛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 潘鹏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开禹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刘友军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市教育局总督学 陈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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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乐山市教育局设8个内设机构和乐山市大学中专招生办公室:
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的文秘、信息、信访、保密、保卫、目标管理、财务、接待、后勤管理、机关职工福利等事务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编写教育年鉴和教育志;协调管理教育宣传;指导教育系统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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