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水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本行政区域内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以及各水利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二)统一管理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监督指导全市城乡供水工作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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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转变
昆明市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职责分工
1、与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责分工
昆明市水务局负责昆明市地下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昆明市地热水、矿泉水等地下水的有关矿产资源属性的管理。
2、与昆明市滇池管理局职责分工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按照《滇池水资源管理委托书》做好委托事项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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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牵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
(二)规划计划处。拟订全市水务改革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区域发展水利专项规划以及综合规划,组织开展全市水务改革和发展重大专题(课题)研究。提出全市水务建设投资规模、方向、项目以及资金安排和年度计划建议并指导执行。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和投融资。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和水利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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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编制
昆明市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4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5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6名(含总工程师1名、督查员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含机关纪委书记1名)。
昆明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昆明市水务局局长:周定龙
昆明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金烔平
昆明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节水办主任:熊国志
昆明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文霞、陈辉阳
昆明市水务局副局长:李伟
昆明市水务局党组成员、驻水务局纪检组长:邱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