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科协主要任务: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术繁荣与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三、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淮安市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制定和有关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促进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四、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人才。
五、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参与技术标准制定等工作。
六、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七、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八、促进本市自然科学界与社会科学界的合作。
九、兴办符合淮安市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组织结构
领导机构
李顺英 淮安市科协主席、党组书记
夏善宏 淮安市科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党总支书记
张竹殿 淮安市科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刘彬 淮安市科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朱从实 淮安市科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1、负责市科协全委会、常委会的秘书工作;
2、编制市科协机关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市科协重大活动和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和安排,负责市科协综合性业务的调研,就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拟订有关规章制度;
4、起草有关重要文件、报告和讲话文稿;
5、协调处理科协机关日常工作事务;
6、负责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调研、检查;
7、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来信来访、安全保卫、房产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8、负责市科协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9、协助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负责编制下达市科协机关、事业单位年度经费预算计划;
10、负责市科协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财政决算的审核和编报;
11、对市科协财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12、负责科协系统专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协调和指导;
13、负责市科协系统综合业务统计和市科协机关财务工作。
(二)学会学术部
1、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负责对市科协主管的市级学会、科技类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综合性重点学术交流和组织协调工作;
3、指导有关学会开展学术交流、科普活动和企业协会协作;
4、承担重大软科学课题的研究、决策咨询、规划论证等工作;
5、负责学会继续教育工作的规划和管理;
6、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有关科技政策规定的拟订;
7、负责指导全市科协系统组织建设工作;
8、负责科技工作者的联络服务工作,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反映科技工作者心声;
9、负责全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评选表彰工作,负责举荐优秀科技人才;
10、负责组织科技工作者短期休养和联络慰问等活动;
(三)科学技术普及部
1、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普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市科协系统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重大科普活动的组织协调,研究、总结、推广面向社会开展科普工作的经验,适时提出加强科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工作;
4、指导全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和国际数、理、化、生物、信息等奥林匹克竞赛活动;
5、指导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工作,指导市科协系统科普设施建设、科普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
6、负责科普类学会和市科协科普事业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反对邪教的科普宣传活动;
7、负责全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落实工作,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高。
(四)国际联络部
1、负责拟订市科协系统国际科技交流合作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与国外对口组织的联络工作;
2、负责市科协机关及直属单位外事工作的管理;
3、为科协系统开展国际活动提供信息、资料,疏通渠道;
4、审核外事活动项目,承办外事联系、申报、签证等工作;
5、参与组织国际科技贸易展览,参与引进外资、外智等工作;
6、发展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科技界及海外科技团体、科技工作者的民间交流和联系。
(五)组织宣传部
1、负责科协机关干部的组织人事工作;
2、负责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
3、负责省科协、市委市政府、各县(区)科协、机关各处室等的目标考核工作;
4、负责机关干部的调资和工资年报工作;
5、负责信息宣传、重要活动新闻报道工作,负责组织淮安日报等媒体专版宣传;
6、负责科协网站、数字科技馆相关栏目维护管理,《科普淮安》杂志的编印;
7、负责市科协综合性业务的调研,就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拟订有关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