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辖区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主要领导同志来信来电的呈报、承办、转办、交办、督办工作;接待到区委、区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2、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完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和领导决策当好参谋;3、承办国家信访局、省、市信访局、上级有关部门向区委、区政府交办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4、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区直各部门、两乡七个办事处、转办有关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负责协调我区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5、协调、检查、指导全区信访工作,推动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6、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7、承担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涉访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8、总结推广全区及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负责全区信访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