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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医疗保障局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公众号ID:gh_fc6624ee5033
公众号分类:医疗 - 事业/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集宁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医疗保障局,属于医疗类型;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发布医保新政策、重要信息等。

开发/运营主体: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主体: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医疗保障局是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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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医疗保障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集宁区医疗保障局是由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医疗保障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医疗保障局是隶属于集宁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现任局长为范亭(2019年3月至今)。该局负责统筹全区医疗保障政策实施,涵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落实,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及支付方式改革,并监督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及医保基金使用。内设办公室、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股等5个机构,承担医保待遇政策实施、医药价格监测及基金安全防控等职能,同时负责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及异地就医结算工作。

作为集宁区政府组成部门,该局通过公开部门决算等举措强化财政透明度,2023年度决算完整披露了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及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其下属事业单位集宁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执行参保核定、费用结算等事务,2021年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6·21%,覆盖城乡特困人员等重点群体,全年累计结算261家定点零售药店与95家医疗机构医保费用。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制定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实施相关政策、规划、标准。

(二)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执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行政事务、文书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党建、纪检等工作。

(二)医药服务管理股。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接续制度。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执行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国家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现任领导

局长:范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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