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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医疗保障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行政事务、文书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党建、纪检等工作。

(二)医药服务管理股。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接续制度。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执行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国家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三)医药价格管理股。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医药、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对政策实施情况开展监督管理。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四)规划财务股。编制全区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实施医疗保障基金运行规划。上报医疗保障的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做好基金的筹集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负责集宁区医疗报销资金的支付工作。

(五)基金监管股。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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