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林业及森林资源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拟订全区林业、绿化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指导全区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和建成区外造林绿化工作。承办天津市绿化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安排的相关工作,组织绿化先进评比表彰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三)负责全区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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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负责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安全生产、后勤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督促落实。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等工作。负责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组织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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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荣誉
2019年8月,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表彰为“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集体”。
2019年9月20日,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7月1日,被评为天津市2017至2019年度绿化工作先进集体。
2020年10月,被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评为“天津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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