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草拟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精减退职老职工救助工作;牵头负责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健全完善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平台建设;指导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救助机构建设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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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保密、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公共机构节能、综治和安全生产等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律法规草案、规章,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民政信访和普法工作。协调推进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
(二)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储备申报工作,指导建设标准实施工作,负责中央、省级和市级民政事业资金综合监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计、民政统计工作。按职责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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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行政会议制度
为了及时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民政政策法令,研究落实上级各项工作指示;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任务;解决和协调工作中的问题。制订本制度。
1、会议类型。会议类型有党组会、局务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半年工作总结会、年终工作总结会、系统(综合、专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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