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济宁市能源局公众号

济宁市能源局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山东济宁市
公众号ID:jnsnyj
公众号分类:事业/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济宁市能源局”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济宁市能源局,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发布能源领域政务信息;推广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政策;为能源行业提供更加快速、便捷、优质的服务。

开发/运营主体:济宁市能源局

关于主体:济宁市能源局是济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我要反馈:不良内容举报 » 公众号纠错(有误/注销)»
济宁市能源局公众号二维码公众号二维码,扫一扫马上关注

公众号主体介绍济宁市能源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济宁市能源局是由济宁市能源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济宁市能源局(以下简称市能源局)是济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由市发展改革委统一领导和管理。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济宁市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18〕91号)和《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18〕42号),市能源局贯彻党中央关于能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能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现任济宁市能源局局长:曾凡玉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拟订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政策以及相关标准。研究提出全市有关能源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参与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审核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核电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职能转变

按照党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全市能源系统转变政府职能。

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本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

职责分工

1、关于电动汽车以及充电设施管理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电动汽车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拟订我市相关规划、政策,指导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市能源局牵头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工作,根据电动汽车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负责将其与全市能源规划相衔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电动汽车以及充电设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政务舆情、综合性文稿起草、局机关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能源重大发展战略政策的调查研究。承担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等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推进全市能源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有关政策性文稿起草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行政编制

市能源局机关行政编制2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含机关纪委书记1名)。

市能源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济宁市能源局局长:曾凡玉

其他事项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济宁市委办公室、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中共济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济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被评为2020年度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

©wxnum.cn 公众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