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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能源局

职责分工

1、关于电动汽车以及充电设施管理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电动汽车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拟订我市相关规划、政策,指导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市能源局牵头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工作,根据电动汽车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负责将其与全市能源规划相衔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电动汽车以及充电设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关于矿井关闭监管

市能源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布局不合理、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应急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进行监督和指导。市能源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要将相关太井与监督情况及时抄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能源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市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

3、关于采空区治理

历史形成的采空区,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联合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落实治理方案。正在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形成的采空区,由市应急局牵头,督促县(市、区)政府和矿山企业制定并落实治理方案。正在生产的煤矿企业形成的采空区,由市能源局牵头,督促县(市、区)政府和矿山企业制定并落实治理方案。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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