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等。拟定中心城区城市市政道路(桥梁、隧道)主次干道路面维护管理、园林绿化、城市道路照明、市容环卫、户外广告、城市夜景等加强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编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容环卫管理、环卫公用设施建设、城市景观亮化美化管理等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宣传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查处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负责拟定城市管理工作规范;负责拟定和执行城市管理技术管理规范,并负责城市管理系统信用体系评价。负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基层综合执法中队,并进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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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日常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重要会务的组织协调;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接待、文书档案和政务公开等综合性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拟定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方面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行业社会宣传、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公共关系建设工作;制定公共关系和新闻发布策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局系统网络舆情监控及网络评论工作;负责网络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承担本局及局系统简报编辑、信息采集上报、微信及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采访接待工作;承担对外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对涉及城市管理新闻报道的跟踪和协调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城市管理干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员业务培训、职业道德教育;负责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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