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职责调整
加强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进一步完善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二、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依法指导和监督县(市、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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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综合协调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负责委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及信息化、档案、信访和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党委会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负责委机关国有资产、财务等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委机关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负责联系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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