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和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及区政府派出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更多「主要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区司法局设十个内设机构。
(一)依法治区办秘书科。负责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促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承担相关具体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论与实践调研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参与起草综合性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江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法治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拟订法治江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的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和指导基层法治建设,推动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园区)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办理有关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和清理工作;承办区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协调推进、督促、检查和指导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以及报备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有关文件审查工作;承办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