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三)负责全市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城市及农村客货运输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组织重点物资运输和救灾、节日运输等紧急客货运输。
(四)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定额、工程造价和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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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与其合署)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政务督查、议案(提案)办理、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财政性拨付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本;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科技管理、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及工青妇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监察和行风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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