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与其合署)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政务督查、议案(提案)办理、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财政性拨付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本;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科技管理、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及工青妇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监察和行风建设工作;
(二)公路管理科
负责编制全市公路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公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立项审查;负责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定额、工程造价、工程招投标、竣工验收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公路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组织对公路水毁、地震等自然灾害阻断交通运输的紧急抢修;指导乡村等级公路规划建设并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公路建设、公路养护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市乡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的备案工作。
(三)路政管理科
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执行;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筹融资工作;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维护路权;依法查处违反公路法律、法规,破坏公路、损坏公路设施行为;维护公路建设施工秩序,审查办理穿跨公路建筑设施事宜;依法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取缔违章建筑设施;负责超过公路、公路桥梁限载、限高、限宽标准和超过载重质量的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审批铁轮车、履带车等上路行驶有关事项;负责路政管理的统计工作。
(四)运输管理科(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
协调全市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拟订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发展规划,起草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城市及农村客货运输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组织重点物资运输和救灾、节日运输等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运力结构;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制定完善战时应急交通保障预案;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编制和修改交通重点目标保障方案;参加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测、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国防交通保障和民用运力动员;指导、检查、监督全市铁路、交通、邮政、电信等部门的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