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实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根据《上海市静安区行政审批目录》及上级机关授权,负责辖区内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酒类专卖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备案等工作。
(二)监管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组织实施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市场主体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及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基层所综合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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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牵头全局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承担相关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会务、统计、机要、保密、接待、档案、信息化、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归口管理信访、“两会”书面意见和提案处理、对外宣传和舆情处置、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
(二)干部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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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王颉鸣:局长
黄剑平:党委副书记
分工:分管党群工作科,协管党务和干部人事科老干部、工青妇、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钱金龙:副局长
分工:分管政策法规科、质量管理科、广告和价格监督管理科、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许轶斌: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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