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指导旗(市、区)开展相关工作。
(二)负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查工作。
(三)负责地方性立法相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并指导落实。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起草、组织起草、审查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全市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市人民政府规章的解释、编纂、清理及立法后评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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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
局长:孟青海
负责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思敏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劳教科、公证科、律师科、法律援助科、机关党委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丽华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基层科、法制宣传科、法规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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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科室
呼伦贝尔市司法局内设9个科室。
(一)办公室
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承办局机关会议组织、文件起草和机关文秘、督查、档案、机要、翻译、接待、信息、信访、统计、保密、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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