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贯彻执行民政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民政项目储备上报工作。负责全市民政事业统计管理工作。
(三)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调研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市本级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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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内部督查、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后勤保障等政务事务性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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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
一、呼伦贝尔市社会福利院
呼伦贝尔市社会福利院为隶属下载呼伦贝尔市民政局相当于正科级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集中收养无家可归、无儿无女、无生活来源的社会孤老、残、傻、盲、聋、哑人员及轻度精神病人和精神病后遗症病人的收养工作,孤老退休职工的休养工作。
二、呼伦贝尔市儿童福利院
呼伦贝尔市儿童福利院为隶属于呼伦贝尔市民政局相当于正科级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下的孤儿、弃婴、残疾儿童的收养、治疗、教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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