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情况
黄石海事局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在黄石航政站的基础上建成航政处, 2003年元月,原武汉长江港航监督局黄石处(中华人民共和国黄石港务监督)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石海事局”,2005年5月1日完成水监体制改革,与地方十个法人单位融合后正式完成建局。黄石海事局设有8个部门,包括局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指挥中心、监管处、督察处、装备信息处、财务处、人事教育处;2个附属机构:通信信息中心、海事事务中心;设有5个海事处,包括鄂州、黄冈、黄石港区三个副处级海事处,蕲春、富池两个正科级海事处。
管辖水域情况
黄石海事局是长江海事局的分支机构之一,代表国家履行长江水上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现管辖范围为:从上界长江下游右岸泥矶过河标与左岸涨渡湖口闸连线(下游里程约984千米处)到长江下游右岸下巢湖河口连线与左岸鲤鱼山水道中洲 (下游里程约844千米处),为下界之间水域,全长140千米。其中各海事处管辖范围如下:
鄂州海事处:泥矶过河标与涨渡湖口闸连线下至鄂黄大桥桥区上界,航道里程984km--945 km,全长39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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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海事职责
主要职责:
1 贯彻和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通航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2 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的船舶登记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受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工作,并上报上级海事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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