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牵头指导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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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党建组织人事科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局机关内部制度并监督检查;组织督办领导批示及区生态环境局有关决定、会议精神等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担文秘、机要、档案、保密、值班、统战、精神文明、计生、工青妇、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承担干部选拔、任用、交流和监督有关具体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人才引进、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拟订并监督执行财务管理、项目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度;指导下属单位财务工作;承担财政、审计机关的检查或审计工作;负责编辑、报送环保政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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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
(一)重庆市合川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
贯彻执行国家、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重大环境安全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执法检查;负责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电话投诉等环境信访工作,负责按照要求开展环保信访系统的管理和回复,积极妥善处置群众环境信访事件;负责对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危险废物等实施日常巡查管理与执法;负责建设项目执法检查,并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查处;负责辖区内放辐射管理相关工作,承办核与辐射环境污染投诉处理及核与辐射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环境执法后督察,负责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按日计罚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环境应急工作,对辖区内环境污染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牵头组织实施市行政执法总队牵头的各类专项行动;负责全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的建设和日常管理;承担合川区宁静行动办公室工作任务,负责噪声功能区划定(调整);负责噪声达标区、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工作;指导镇街(园区)对污染源、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单位业务有关的党风廉政、环境安全、信访、政务公开、保密和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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