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单位
(一)重庆市合川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
贯彻执行国家、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重大环境安全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执法检查;负责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电话投诉等环境信访工作,负责按照要求开展环保信访系统的管理和回复,积极妥善处置群众环境信访事件;负责对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危险废物等实施日常巡查管理与执法;负责建设项目执法检查,并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查处;负责辖区内放辐射管理相关工作,承办核与辐射环境污染投诉处理及核与辐射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环境执法后督察,负责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按日计罚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环境应急工作,对辖区内环境污染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牵头组织实施市行政执法总队牵头的各类专项行动;负责全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的建设和日常管理;承担合川区宁静行动办公室工作任务,负责噪声功能区划定(调整);负责噪声达标区、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工作;指导镇街(园区)对污染源、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单位业务有关的党风廉政、环境安全、信访、政务公开、保密和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监测制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拟订本区环境监测计划、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和预测预警工作;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开展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及时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为环境管理决策服务;按照国家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开展监测,及时编制重点污染源报告,为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与措施提供依据;承担辖区内污染事故调查和污染纠纷仲裁监测;对辖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建立污染源监督监测数据档案,为环境管理执法和环境管理提供监测依据;负责组织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拟订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计划,并批准后实施;指导社会监测机构业务水平;牵头组织管理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牵头建设管理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发布平台及调度系统;组织实施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环境状况公报,组织发布环境监测及时信息和预报信息;承担环境统计工作;开展环境科研和监测研究工作;参与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环保技术合作、学术交流活动;负责科室业务有关的党风廉政、政务公开、保密和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参与科室有关的环境安全、信访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重庆市合川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宣传教育、互联网管理、信息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拟定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环保系统业务培训计划;负责承办新闻和社会宣传工作;负责舆情管理工作;负责实施环境保护新闻发言人制度,负责组织环境保护新闻发布工作;授权发布环境质量公报、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组织开展提高公众对环境满意度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和外宣信息的实施和考核,承办政务公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牵头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工作;负责电子政务管理和办公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工作;建设环保物联网,管理和维护环境保护信息网络系统,收集和处理环境保护信息和数据,承担数据库建设与维护,承担环保信息技术交流等工作;开展环境保护技术培训、环境保护技术交流;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单位业务有关的党风廉政、环境安全、信访、政务公开、保密和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