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海南省商业总会是2001年海南省政府批准成立由全省商业(零售商,供应商,服务商)联合组成的公有制跨所有制的非营利性省属社会团体。
2007年省商业总会根据国家商务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6年17号令《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2006年18号令《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海南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印发(琼商务运[2007]120号)《关于贯彻执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琼商务运[2007]119号)《关于贯彻执行<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通知》授权管理全省商业(零售商、供应商、服务商)自律。
机构设置
(一)总会设立十八个专业委员会:零售商委员会、供应商委员会、服务商委员会、房地产业委员会、椰子产业委员会、信用建设委员会、品牌建设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椰子产业发展委员会、经贸会展委员会、评审专家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互联网工作委员会、金融工作委员会、青年创业工作委员会、企业宣传工作委员会、知识产权工作委员会、退休董事长工作委员会。
(二)总会机关设六个办事机构:办公室(秘书处)、培训就业处、会务展览处、商品流通处、行业自律处、会员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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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支持政府依法行政。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和海南省有关政策法规。弘扬社会道德风尚、引导全省商业(零售商、供应商、服务商)诚信守法经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商业秩序,促进商品经济发展,保障市场供给。
业务范围
(一)组织管理全省商业(零售商,供应商,服务商),制订商业自律公约,规范商业诚信秩序,协助政府研究制订商业发展规划。
(二)开展全省商业(零售商,供应商,服务商)规模评级、商业100强和行业10强、商业诚信单位等活动,树立海南省商业品牌。
(三)开展全省商业(零售商,供应商,服务商)商务信用资质评定、建立商务信用档案和建设全省商务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海南网),提供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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