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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场监管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江苏南通市海门区
公众号ID:gh_bcbd58fcf2d1
公众号分类:法律 - 政府/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海门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海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法律类型;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发布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管动态。

开发/运营主体:海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主体:海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海门市政府工作部门。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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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海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海门市场监管是由海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海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南通市委办公室、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门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通办〔2019〕7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

海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省委、南通市委和海门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现任海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顾煜晖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公文处理、会议会务、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拟订并协调和督促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上级部门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市局重大事项的考核、督查督办;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负责网站、新媒体发布信息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与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负责全系统业务数据网络建设、维护及网络安全运行;负责计算机信息数据分析;负责信息咨询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外事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发展战略。加快建立企业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内外提升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市建设。

职责分工

1、与市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派出机构

根据区域划分和工作需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12个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其中1个正科级建制,11个副科级建制。分别为:

(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正科级,行政编制21名)。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园区分局(副科级,行政编制21名)。

(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分局(副科级,行政编制21名)。

行政编制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215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46名,派出机构行政编制16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5名(其中1名兼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食品安全总监1名,总工程师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8名,其中科长(主任)1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长(副主任)13名。12个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均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分局内设机构各股均设股长1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海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顾煜晖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市委、市政府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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