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分工
1、与市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市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贯彻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贯彻落实汽车销售及相关服务活动的规划和政策,负责拟订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配合做好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工作,负责依法查处汽车销售、二手车交易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成品油市场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4、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5、与市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及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等相关行政许可的行为调查处理,对需要撤销登记或许可的建议市行政审批局作出撤销决定。
6、在各区、镇保留“食品安全办公室”,其中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农村工作和社会治理局”挂牌,海门工业园区、常乐镇、四甲镇、余东镇、正余镇、悦来镇在“社会事业局”挂牌,海门港新区在“社会事业与旅游局”挂牌,临江新区在“农村和社会事业工作局”挂牌,海门高新区、三厂工业园区和海永镇在“社会事务办公室”挂牌,承担本区、镇范围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协助执法等工作。在各村(社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承担信息报告、宣传联络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