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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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指导、监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督导工作;对协管干部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和交流意见;负责机关和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督办工作;负责应急、维稳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信息、宣传、技术网络、信访、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对外交流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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