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政府有关农村合作经济的方针、政策及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的工作部署和规划;拟订全市合作经济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及其他商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承担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
(三)向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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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固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机构3个。
(一)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负责协调和督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创城、外宣、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工作;承担社代会、理事会、监事会换届和届中调整的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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