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贯彻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落实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公平就业。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加强就业服务和就业培训,拟订就业援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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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重要文件起草、机关公文审核、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处置应对工作;负责局信访和维稳工作;指导系统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审查;负责系统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事务、指导监督系统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任务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指导系统窗口服务建设;组织推进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编制和执行本部门预决算,编制年度基金财务报告;承担统计、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基建项目综合管理。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备案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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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编制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正股级领导职数6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科室编制设置:办公室3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2名,工资福利与退休审批科2名,职称工考科2名,劳动保险科2名,社保基金监管科2名。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另行规定。
相关规定
根据区委、区政府机构改革要求,确定古冶区就业服务中心等六个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就业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就业创业政策。负责辖区内城乡人力资源统筹规划和管理。
2、组织协调城乡未就业劳动力职业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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