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市政管理局承担的城市客运和出租车行业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5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发挥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加快形成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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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梧州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一)梧州市交通运输局承担涉及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梧州市交通运输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业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制定交通运输工作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港口、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等行业科学发展规划,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和实施公路、港口、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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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梧州市交通运输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梧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行政公文收发处理、会议组织、机要、文书档案,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年鉴撰写、机关行政后勤事务等有关工作;负责上级及本局重要决策、批示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与人事科共同承担交通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和应急信息统计等工作;依法协调或参与有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公路、水运工程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疫、防震、消防、反恐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党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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