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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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息
钱平: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
黄元孙: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人事与政策法规科、水生态环境科、机关党委。联系金溪生态环境局、崇仁生态环境局、宜黄生态环境局、乐安生态环境局;
祝志辉: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综合协调科、督察整改科、土壤和固体废物化学品科。联系东乡生态环境局、南城生态环境局、南丰生态环境局、黎川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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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人事秘书科:
工作职责: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2、负责文电、档案、保密、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3、负责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综合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等材料的草拟工作;4、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组织公务接待,管理机关后勤工作;5、负责重大污染事故和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情况通告、联络工作;6、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7、负责环保系统干部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8、承办县(区)环保部门领导干部协管工作;9、指导全市环境保护队伍建设;10、负责局党组秘书工作;11、负责本局行政监察和政风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12、监察本局行政执法和机关效能工作;13、负责受理对本局干职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控告并组织查处;14、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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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单位
(一)环境监测站
内设机构: 办公室,水监测室,大气监测室,综合室
工作职责:1、负责全市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经常性监测,并定期向有关部门呈报本市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动态;2、对市辖区各类污染源和流动污染源进行监督监测,为加强污染源管理和征收排污费提供监测数据;3、负责市辖区环境影响评价监测和新建项目“三同时”验收监测;4、负责编制本市每年度及五年一度的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本市环境监测年鉴;5、负责全市监测站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6、负责市辖区环境监测网的建设和协调,组织技术交流和监测人员培训;7、参与本市污染事件调查,负责环境污染纠纷的仲裁监测;8、负责做好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9、负责市辖区环境统计的技术性工作;10、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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