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统计科学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据国家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县地方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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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1、组织领导和协调本县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查处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体系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统计局的统计体制改革方案;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地方统计标准。
3、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性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查各乡(镇、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指导各乡(镇、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负责全县统计报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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