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人民防空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拟订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人防建设规划。
(三)收集、研究汇总人民防空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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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防办设5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法规处)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目标管理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及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拟订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人防学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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