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防办设5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法规处)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目标管理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及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拟订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人防学会工作。
(二)指挥通信处
拟订市级防空预案,组织指导县区拟订防空袭预案,并监督检查;拟订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和警报通信的规划、计划;负责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负责迁移、报废的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全市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开展人民防空训练、演习;协助完成市政府赋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有关保障任务;指导民防指挥中心、人防通信站开展业务工作。
(三)平战结合管理处
拟订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防工程建设、改造、拆除审批工作;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资产和安全管理。
(四)工程处(行政审批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方案论证评估和建设管理;牵头协调办理人防办行政审批事项,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方案设计、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批准和管理;指导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收费站开展业务工作;协助上级人防部门对人防工程参建单位进行资质认证和行业管理。
(五)计划财务处
负责组织拟订全市人防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人防经费、人防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监督;负责全市人民防空综合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