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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红寺堡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
公众号ID:sfj5083020
公众号分类:法律 - 事业/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法治红寺堡”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属于法律类型;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承担普法依法治理、指导人民调解、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管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十多项职能。

开发/运营主体: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

关于主体: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是吴忠市红寺堡区政府机构。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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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法治红寺堡是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8〕101号)和《吴忠市党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红寺堡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吴党办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区司法局,接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区司法局的内设股室根据工作需要承担红寺堡区委依法治区办相关工作,接受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统筹协调。

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区政府对外合同、框架协议的审查等法律事务。负责全区公职律师及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岗位。负责拟订红寺堡区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规划。负责机关文电,文稿、会务、机要、保密、财务、档案、统计、信息、宣传、人事、人才、教育培训、政务公开、信访、技术网络等日常工作和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作的协调督办。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督办工作。指导、协调司法行政系统应急、维稳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宣传教育、思想作风建设。负责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人员编制

区司法局行政编制2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

区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的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派出机构

司法局下设5个司法所,红寺堡司法所、大河司法所、新庄集司法所、柳泉司法所、太阳山司法所,司法所作为司法局派出机构,为副科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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