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审查、修订区政府拟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角度参与区政府有关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办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调查研究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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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宣传报道工作及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主要活动的协调安排和督查督办;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负责信息、调研、保密、文电、信访、档案、接待、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后勤保障、财务管理、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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