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产、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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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落实机关党的建设方面工作任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办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全局性重要会议。督办落实重要事项。审修行政公文,统筹调研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预决算、资金收支等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保障事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办公设施运行维护、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干部值班等工作。承担食堂管理、外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承担统一战线、工资福利管理、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等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的落实。负责机关纪检督查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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