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民国21年(1932年)3月,广西省政府在南宁设立广西省修志局。
民国25年(1936年)冬,广西省修志局迁桂林。
1938年,因抗战局势严峻停办。
民国31年(1942年)冬,复设广西省志编审委员会。
民国32年(1943年)1月,改称广西省通志局;3月,又改称广西省通志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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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拟订全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志编纂工作方案。推动地方志编纂工作规范化。
(三)组织编纂自治区本级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及地方史。指导全区地方志书、地方年鉴与地方史编纂工作。
(四)搜集、保护、整理地方志文献和旧志资料,推动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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