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地方统计规章制度、区政府规章草案;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编制国民经济核算表,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及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三)执行国家统计标准,贯彻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完成国家、省、市、区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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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督促检查局机关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承担信息、综合治理、保密和信访工作;协调局机关、区属调查队的政务工作;负责全区统计系统网络信息管理发布及电子政务工作;协调统计政务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外事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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