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承担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法治建设中长期规划建议。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审查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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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工作目标考核、政务公开、政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信息报送、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行政后勤、外事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字综合工作,统筹全系统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拟定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协调办理。
(二)装备财务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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