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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振安社区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辽宁丹东市振安区
公众号ID:gh_7e5d64ddbbba
公众号分类:事业/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丹东振安社区”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丹东市振安区民政局,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丹东市振安区城乡社区工作公众号。

开发/运营主体:丹东市振安区民政局

关于主体:丹东市振安区民政局是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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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丹东市振安区民政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丹东振安社区是由丹东市振安区民政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根据《中共振安区委 振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东市振安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发〔2019〕 2号),制定本规定。

丹东市振安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丹东市振安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有关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区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责任,负责公开募捐资格的审批和区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区性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下同)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承担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

人员编制

丹东市振安区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8 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中共振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振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 1月25 日起施行。

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王晓丹 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世先 负责办公室、养老服务、社会事务、地名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霞 负责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党办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晋媛 负责婚姻登记、残疾人双补、工会、信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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