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市工业结构调整。
(二)负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拟订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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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机关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信访、综治、维稳及值班等;机关绩效管理及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编报部门预决算,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等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对直属单位财务、资金的监督管理。
(二)政策法规生产服务科。 起草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地方性规章;组织实施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战略研究;组织起草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企业治乱减负和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市工业化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信息化领域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其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协调重点产业相关产品配套、外包、流通、物流、生产资料市场等重点领域的发展,组织参与其产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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