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是宣传、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
二是遵循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负责全州老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督促;指导、监督、督查全州各县(市)和州级各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贯彻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老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落实。
三是负责老干部工作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全州老干部工作情况、提出制定我州老干部工作具体政策的建议。
四是统筹指导全州老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监督老干部党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和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葆本色,坚定理想信念。
五是宣传老干部的历史功绩、现实作用和先进事迹,选树离退休干部先进典型,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搭建平台,组织引导老干部围绕“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发挥作用。
六是指导和抓好老干部精准化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政策、保障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健全特困老干部和遗属帮扶机制。对全州老干部的丧事和善后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并按规定参与重要丧事活动。
七是负责向省委老干部局申报办理全州省管干部的退休证,办理州管干部的退休审批手续及换、发离退休证。
八是负责接待和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老干部来信来访,指导全州老干部工作部门信访工作。
九是负责全州老干部工作信息化建设和统计、信息宣传工作。
十是负责州属国有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是指导州、县(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和州干休所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抓好部门自身建设,直接管理州干休所、州老干部活动中心。
十二是完成州委和州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