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州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州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有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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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文电、机要、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对审计工作有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
(二)计划财务科。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审批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审计项目。负责全州审计机关部门预算、资产和财务收支管理,承担审计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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