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机构职能一
(一)拟订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负责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负责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拟订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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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机构一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信息、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发展改革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网站的管理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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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由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能源管理职责。
(二)新增全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简称“两型”)社会建设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职责。
(三)新增全市铁路规划和建设协调管理职责。
(四)新增全市环境资源综合管理职责。
(五)新增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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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编制为4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工会主席1名,总经济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4名(含正科级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其他工作人员14名。
市发改委所需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按《常德市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常办通字〔2004〕38号)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一)管理市重点建设项目与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二)市发改委其他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三)健全完善宏观调控的部门协调机制。市发改委与市财政局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遵循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发挥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税、货币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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