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北碚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碚委发〔2009〕40号)和区委办、区府办《关于认真做好区政府部门“三定”工作的通知》(北碚委办〔2009〕119号)文件精神,将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农机局更名为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并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职能调整
(一)将原水利农机局承担的农机监理、农机管理、农业机构推广的相关职能及编制划给区农委。
(二)将农机公司有关管理职责划给区农委。
(三)进一步强化防汛抗旱及水行政执法工作,强化三峡移民规划及后期扶持工作。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以及相关的法规、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有关水利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拟定全区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项目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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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内设8个职能科(室):
(一)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各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信息、督办、档案、信访、机要、保密、新闻宣传和重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
(二)财务统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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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3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含党组书记1名、副书记1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