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以及相关的法规、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有关水利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拟定全区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项目前期工作。
二、负责全区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的统一规划、管理、调度、协调和保护及其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制定全区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
三、编制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四、根据国家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五、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镇街间、部门间重大水事纠纷,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负责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六、拟定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调节、管理、监督、审计;指导全区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负责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及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七、组织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组织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负责征收水土保持防治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依法查处辖区内水土保持违法行为。
八、组织制定河道的综合开发利用和防治水害规划;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方案,确定河道防洪标准,制定并监督实施河道的防洪调度方案;拟定河道的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组织全区河道采砂许可制度的实施及河道采砂管理费的征收。
九、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洪抗旱工作;负责汛情、墒情测报;对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
十、负责水利的科技工作;组织水利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贯彻执行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推动行业进步。负责全区水利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技术和智力人才引进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三峡移民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移民资金、移民项目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全区三峡工程后续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完成包干内资金补偿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