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推依法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国家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市场推广和对外交流合作,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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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宝鸡市广播电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财务、安全、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内部审计等工作;统筹全局上级交办和阶段性安排等重点工作;负责全市文化统计年报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目标责任考核、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指导局系统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拟订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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