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察职责。
(三)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报告灾情,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拟订并组织实施防灾减灾规划,开展防灾减灾合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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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白银市民政局设9个内设机构和纪检组(监察室):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负责民政信息管理和宣传、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全市民政系统法制建设;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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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白银市城市低保工作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为目的,科学、合理地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然后对其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标准的给予差额补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1998年全面实施以来,经过10多年的探索与努力,形成了规章制度完善、申请审批程序严格、档案资料规范、动态管理到位、监督机制健全的工作格局。保障人数从1998年的4919人增加到2008年的68271人,保障资金从208万元增加到7500万元,平均保障标准从90元/人·月提高到156元/人·月,月人均补差从29元提高到95元,有效保障了城市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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