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主体介绍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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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中法院是由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76年12月,法院审判楼坐落于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148号。全院共有在编干警138人,其中本科103人,研究生15人。主要职能和任务是:(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管辖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二)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判决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三)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五)依法决定国家赔偿。(六)管理、协调本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七)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八)管理本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九)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十)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机构设置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青少年法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破产清算庭,行政审判庭,齐村、税郭、永安三处人民法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含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执行四庭、执行综合科、执行局法警大队),政治处(含组织人事科、教育培训科)、办公室、行政装备科、信息中心、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技术室、信访科、离退休干部科、党总支委员会等23个部门。
法院建设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76年12月,法院审判楼坐落于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148号,辖区内共有5个乡镇、6个街道,总面积375平方公里,人口50余万。目前,全院共有在编干警138人,其中本科103人,研究生15人。全院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入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全面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方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创新努力,扎实工作,全院呈现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近年来,每年审结案件均在8000件以上,在服务大局、矛盾化解、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中国法院报等媒体刊登报道,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所获荣誉
自2010年以来,先后被山东省文明委授予“省级精神文明机关”、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优秀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无执行积案法院”等。有多名干警被授予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办案能手、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先进个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优秀法官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