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迁江镇机构设置有迁江镇财政所、迁江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迁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迁江镇自然资源管理所、迁江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迁江镇项目建设和招商促进中心、迁江镇经管统计中心、迁江镇行政审批中心等单位。
人员编制
人员编制总数为145人,其中行政编制54人,参公事业编制5人,事业编制77人,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9名(行政5名、事业4名)。财政供养在职实有人数126人,其中行政在职54人,参公事业在职1人,事业在职71人。退休27人,其他人员1040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镇政府本级。行政编制46人,工勤编5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46人,工勤编在职5人,退休18人,其他财政供养人员1206人(其中:在职村干89人、遗属14人、聘用人员55人、离任村干部256人、农村基层工作者2人、二次入伍2人、对越二等功1人、村民小组长356人、村务监督员60人、自然屯支部书记98人、自然村理事会理事长132人、自然村监事会主任132人、扶贫信息员9人)。
(二)镇人大。行政编制 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2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2人。
(三) 镇团体。行政编制 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1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1人。
(四)镇党委。行政编制9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6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6人。
(五)镇财政所。核定事业编制5名、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1名,实有财政供养参公事业编制人员2人,其中参公事业编制在职人员2人,退休2人。
(六)镇经管统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名,实有财政供养人员8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8人,退休2人
(七)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核定编事业编制15名,实有财政供养人员12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2人,退休0人。
(八)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事业编制1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16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6人,退休5人,遗嘱抚养1人。
(九)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8名、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名。实有财政供养人员17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5人,后勤服务人员2名;退休15人,遗属2人。
(十)镇项目建设和招商促进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名。实有财政供养人员9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9人。
(十一)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事业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2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2人,遗嘱2人。
(十二)镇行政审批中心。核定事业编制8名,实有财政供养人员8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8人,退休6人。